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推动创新创业创造高质量发展建设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创业中心十条措施》(武新管〔2019〕19号)第五条“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以及第六条“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市场服务能力建设”,我们开展了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企业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企业技术合同登记奖励、技术转移机构升级奖励和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绩效考核奖励5项奖励工作。经过申报、专家审核、现场抽查复核等程序,现将奖励资金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5日-11月1日。如有异议,请于11月1日下午17:00前将书面意见(盖公司/单位公章)反馈至管委会科创局,逾期不予受理。联系地址: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2号楼4002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1.
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汇总表.pdf;
2.
企业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汇总表.pdf;
3.
企业技术合同登记奖励汇总表.pdf;
4.
2020年度东湖高新区内新增市级.pdf;
5.
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绩效考核奖励名单.pdf
http://www.wehdz.gov.cn/tzgg_53/tz/202110/t20211025_1818806.shtml
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