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经局、东湖开发区统计局、武汉开发区经信局、武汉化工园区经发处、东湖风景区经发局: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 [2020] 18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0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认定有效期内的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 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报表(国家高新区外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适用)。 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报表(国家高新区外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适用)。快报报表、年报报表、特色产业基地报表的报告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一) 填报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工作,数据要求真实、准确、完整。(二)填报人员应认真阅读有关填表说明,理解各项指标的含义和核算方法,报表填报制度电子版由各区管理员发放给企业。(三)有效期内的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年度报表通过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网址:https://fuwu.most.gov.cn/,服务事项中找到“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进行填报)。在火炬中心统一身份认证有账号的用户也可直接登录火炬中心单点登录平台填报(网址:https://tyrz.chinatorch.org.cn/hjismp/a/login#tj)。(四) 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统计年报报表登陆网址:https://tyrz.chinatorch.org.cn/hjismp/a/login#tj。(五) 企业在填报数据时,系统中出现警示提醒的,须提交相应说明。请各区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做好辖区内相关统计任务的组织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 市科技局向各区局及有关单位提供2020年度火炬统计调查表和调查清单、网报账号及密码、各区属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及联系方式等。(二) 各区局及有关单位组织调查单位填报报表,各调查单位按填报要求如实填报,并将统计报表报送到所属辖区的区局及有关单位统计部门。(三) 对未报单位,各区局须书面写明原因并加盖公章。(一)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报表(区外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适用)各区局于2021年1月11日前将经领导签字并盖公章的统计快报数据汇总表扫描件发送至市级管理员邮箱:969092686@qq.com。请各区局认真核准所报数据,减少与年报数据的误差,统计范围口径与年报一致。(二)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报表(区外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适用)2021年3月20日前,区外有效期内高企完成网上填报。2021年3月22日前,各区局及有关单位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企业按要求打印并上报有水印标志的纸质报表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2021年4月9日前,各区局及有关单位将纸质版报表报送市科技局统计中心。2021年3月22日前,各区局及有关单位完成填报和审核,并将纸质版报表报送市科技局统计中心。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509室统计分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