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重点支持领域和成长性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对其贷款按照同期基准利率的20-60%进行补贴。企业成长性达到30%的,补贴比例为同期基准利率的60%;企业成长性达到20%的,补贴比例为同期基准利率的40%;企业成长性达到10%的,补贴比例为同期基准利率的20%。每家企业每年可享受的贷款贴息资金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企业的区级财政贡献,且不超过20万元。2、企业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增幅达到10%以上(含10%)。1、《武汉市青山区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申请书》,承诺书。对新获批的省级或者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贴;对考核优秀的市级研发平台,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贴。2019年3月27日以来新获批省市研发平台或在市级研发平台绩效考核优秀的企业。1、2019年3月27日至2019年12月31日,企业科技创新平台新获批省级或者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2、2019年3月27日至2019年12月31日,企业科技创新平台通过武汉市科技局绩效考核且考核结果优秀。1、《武汉市青山区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申请书》,承诺书。对具有授权发明专利的企业落户本区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补贴。2019年3月27日至2019年12月31日新落户我区,具有授权发明专利的企业。1、《武汉市青山区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申请书》,承诺书。附件:按照项目编号装订,一式三份并签字、盖章,于截止日17:00时前报送至区科经局审核。项目资金统筹安排,列入2020-2021年区科技资金预算。附件1.武汉市青山区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申请书(高新技术企业贴息)附件2.武汉市青山区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申请书(研发平台补贴)附件3.武汉市青山区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申请书(企业落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