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和2018年度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已实施期满,根据《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鄂知发〔2017〕14号)》和《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的通知》、《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2018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立项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17年度、2018年度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项目实施单位向所在市州知识产权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验收申请材料包括:1.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和产业化项目验收申请表;2.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和产业化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总结报告以项目任务书完成情况为依据,内容包括:主要任务和相关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知识产权获取、保护和管理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3.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经费决算报告;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各市州知识产权局根据《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项目任务书,对项目实施单位验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书面审核意见报省知识产权局。(三)省知识产权局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和市州知识产权局审核意见,给出验收结论。项目实施单位于7月31日前将经所在市州知识产权局审核后的验收申请表(纸件一式两份和电子件)和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及经费决算报告(纸件一份,总结报告与决算报告合并装订,A4纸张左侧装订,禁用塑料、活页夹)报至省知识产权局。预期未提交验收材料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两年内不得申报省知识产权局项目。附件1.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附件2.2017年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名单附件3 2018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立项名单
http://zscqj.hubei.gov.cn/fbjd/tzgg/202007/t20200706_24993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