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武经开﹝2019﹞32号)文件精神,为了更好落实奖励政策,现将2019年度质量奖获奖组织奖励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2019年申报后获得中国质量奖、长江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2019年申报后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长江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和个人。(因疫情原因,奖励通知文件2020年发)3、获得质量奖的单位,其注册地址、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应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4、奖励标准:对获得中国质量奖、长江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25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长江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和个人,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1、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文件(申报中国质量奖及提名奖奖励)、湖北省政府文件(申报长江质量奖及提名奖奖励)、武汉市政府文件(申报武汉市长质量奖奖励)。企业将申报资料填写完整后电子版发至区市场监管局(业务部门邮箱:15392769@qq.com),审核通过后企业将申报资料纸质一式二份及扫描件,提交至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7号政策兑现窗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后续程序将由我区内部流转,审核通过后将由园区通知企业并拨付资金。申报企业需认真理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中“支持与贡献相适应”,“就高不重复”,“诚信守诺”,“守法守规”的原则要求,并在获得奖励后履行至少5年不迁离注册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的承诺。附件:2019年度开发区(汉南区)质量奖获奖企业奖励申请表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30日
附件
2019年度开发区(汉南区)质量奖获奖企业奖励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