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有关企业: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及实施细则》(武经开﹝2019﹞32号)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符合本区产业政策的工业投资项目,建设有效期内(最长不超过三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金额的确认以建设有效期内的发票等相关凭证为依据),分别按照投资额的2%、6%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1200万元;(2)对投产两年以上的企业,在不新增用地的情况下投资额达到8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生产线改造、工艺改造等),涉及设备、器具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按照投资额的8%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200万元(不与第一条同时享受)。(1)项目符合本区产业政策和《武汉市工业转型升级项目清单》(2019年版),申报项目立项、供地和建设程序合法依规,建设地点在本区范围内,且申报项目主体完工;(2)未获得同类区级政策支持(含资金配套相关政策);(4)截至申报当年未签订“一事一议”类协议或已享受“一事一议”类协议但关于区级资金支持条款不再执行;且已签订“一事一议”协议的企业,将从支持资金中减去因建设期内(按不超过3年计算)事项获得的“一事一议”类资金,并承诺不再享受申报当年之前已签订的协议;(6)申报项目具有备案(核准)、安评、环评、规划许可、建设许可等必备的审批资料。(1)2020年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工业投资与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书;(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未办理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4)项目立项、供地、建设和投产等环节的合法合规性文件复印件;(5)投资清单。企业编制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内容、合同单位和已完成投资的清单;(7)申报单纯设备购置类技改项目需提供企业投产两年以上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自身验收程序证明材料、第三方验收证明、公司有关决议和其他有关情况说明);(8)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申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表截图(206表)并加盖公章。(1)申报企业需认真理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中 “支持与贡献相适应”,“就高不重复”,“诚信守诺”,“守法守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原则要求,并在获得奖励后履行至少5年不迁离注册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变更统计关系的承诺。本区对企业的所有资金支持,与企业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2019年度区级财政留存税收)相适应;(2)在本区有多家从属关系的企业,核算其“支持与贡献”时,可按其在本区内具有从属关系的企业按照相互间持股比例打通使用。具有从属关系的企业需持有另一方50%以上的股份,且满足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统计申报等均在我区;(3)未单独进行环评、安评等审批程序的单纯购置设备类且未改变生产性质的技改项目,需提供原项目相应合法合规性批复文件复印件;(4)通过资料审核的申报项目将列入我区投资专项审计计划。从进入审计程序开始三十日内完成审计工作。申报起止时间为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18日下午17点,逾期将不予受理。为提高申报企业资料审核效率,请申报企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模板格式准备申报材料,勿缺勿漏。经资料补充完善仍未达到审核要求的企业将不予通过。请企业先将申报资料电子版发至区科经局(邮箱:938776482@qq.com),并加入QQ群:836841613。在接到资料审核通过的通知后,将申报资料胶装后并将盖章纸质版一式三份及扫描件提交至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东风大道88号)一楼大厅17号政策兑现窗口。1、《武汉市工业转型升级指导目录清单》(2019年版)2、2020年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工业投资与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书编写提纲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科经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