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高新区相关企业开展2020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组织开展2020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武汉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真正组织好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内容 应用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在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消费、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方向,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案例。 二、申报要求 (一)示范项目申请主体应在高新区本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示范项目应具有明显的行业或区域特色,优先推荐在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中发挥积极作用的项目。 (四)武汉市经信局负责对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报送省经信厅。省经信厅将组织行业专家,依据《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公示,并确定我省拟推荐项目(原则不超过10个)。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立 杨静静 电 话:027-65563330 65563309 地 址:高新大道777号7号楼7016室 附件1: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遴选实施方案.doc 附件2:项目申报书.docx 注:下方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企业服务局 2020年4月20日
(三)各示范项目申报主体须在2020年4月25日之前,向高新区企业服务局提交申报材料(含《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纸质版5套,电子版光盘3套),并同步在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www.xinxixiaofei.com/sfxm)注册登录,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