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18-11-28 文章来源:武汉企创惠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要求,推动形成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09】)112号),现就2019年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具有留学经历,应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历;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三)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武汉市,注册时间不早于2016年1月1日;

(五)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50%以上;

(六)申报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七)已获得国家“千人计划”项目资助的人才不纳入本计划资助范围。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得再次申报。

本计划将聚焦“中国制造2015”“互联网+”等国家战略,重点资助先进装备制造,人工智能,大数据、新材料、现代医学与前沿生物,清洁能源等领域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优先支持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创业企业。支持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发展,对在留学人员创业园内的创业企业给予适当倾斜。


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在各自范围内组织申报工作,对委托中介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二)各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原则上择优推荐2-3项进行申报,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函、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涉密项目请按保密要求专门申报。


时间及要求

请于12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职改办),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外引才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并在申报函中明确注明。

联系人:杨发,电话:83919143

地址:江岸区金桥大道111号721室

电子邮箱:whzj@vip.163.com

附件

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

支持计划申请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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