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关于办理2018年湖北省科技研发资金拨付手续、提交收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4
文章来源:武汉企创惠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各有关单位:
受武汉市财政局委托,武汉市科技局正在通知获得湖北省科技研发补助资金的企业办理省财政厅的资金拨付手续,东湖高新区予以协助。请东湖高新区各项目单位按要求提交收款收据。有关事项通知说明如下:
一、需提交收据的项目 鄂财企发[2018]13号、鄂财企发[2018]14号、鄂财企发[2018]15号文件下达的项目属地在武汉市的项目,具体清单见附件。 二、收据提交时间 请于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前将收款收据送达或快递至: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民之家科技局B40窗口(窗口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联系电话027-65770168)。 请项目单位务必按时间要求提交收据,以免影响资金拨付进度。 三、收据填写方式 同一文件同一单位的多个项目可开一张收据;不同文件的项目需分开开具收据。 1、收据正面填写方式 付款单位:武汉市财政局 内容:填写省财政厅文号(如:鄂财企发[2018]15号文件下达资金) 金额:按照文件下达金额填写 务必加盖单位财务章,并在收据的左上角写上文件中的项目序号。 2、收据背面填写方式 账户名称:(账户名称与文件中承担单位不一致的请附工商变更证明) 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行号(6位或12位行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