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办、有关单位:
为尽快做好东湖高新区服务业“小进规”工作,现组织开展2022年年度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入国家统计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表1 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营收标准
1、第一批年度审核。2022年11月8日前,完成第一批拟纳入、退出以及主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年报调查单位的申报审核。2、第二批年度审核。2022年12月20日前,仅限上报新开业(投产)及“规下升规上”的年报调查单位。(1)拟纳入单位。新开业(投产)单位(指上年第4季度及当年新开业(投产)的单位,下同),“规下升规上”单位,专业变更需纳入单位,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停业(歇业)恢复运营单位。申报时必须已达到规模(限额)标准。(2)变更主要信息的调查单位。单位详细名称变更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变更单位。(3)退出的调查单位。“规上转规下”需退出单位,注销或吊销需退出单位,专业变更需退出单位,辖区变更(跨省)需退出单位,非法人单位需退出单位,停业(歇业)需退出单位,其他原因需退出单位。(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带二维码);(5)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带二维码);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还需提供证明单位所在地发生跨省变更的材料。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