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型独角兽企业奖励兑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经开区促进创新创业创造发展助力打造国家科技创新中心33条措施》(武经开规〔2021〕5号),为进一步激发各类主体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加快培育高成长科技型企业,做好2023年武汉经开区科技型独角兽企业奖励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企业为通过湖北省科技主管部门2023年认定的新晋科技型独角兽企业。
二、补贴标准
对新晋为科技型独角兽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励。
三、政策兑现方式
(一)为方便企业享受政策,本次政策兑现采取“免申即享”方式,申报企业需于申报政策奖励前进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119.36.232.5:85/#/),进行网上注册,提供或核对资金拨付所需的“单位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清算行号”等信息。企业收到系统确认承诺书短信通知后,登录兑现平台下载并提交《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型独角兽企业奖励承诺书》(附件1)进行奖励意愿确认;企业放弃奖励的,需按要求提交《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放弃科技型独角兽企业奖励承诺书》(附件2)。后续程序将由我区内部流转。
(二)园区根据部门审核意见进行终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四、注意事项
(一)企业在获得奖励后需履行至少5年不迁离注册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变更统计关系的承诺。
(二)申报单位应保证在系统填报信息准确、真实、有效,明确相关承诺书上的承诺含义及承诺意愿。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恶意骗取奖励资金的情节,将收回全部奖励资金或扣除其他应发放资金,取消申报资格并在五年内不予受理相关奖励申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本通知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调整而产生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准。
五、联系电话
智能制造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赵 静 84239968
智能网联和电动汽车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李小刚 84852221
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耿丽莹 84218965
通用航空及卫星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王 楠 84855706
军山新城管理办公室
周俊锋 84967999
综合保税区及港口物流园管理办公室
李婳婳 84739766
现代科技农业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曾雪素 84856859
区科创局高新技术科
杨小峰 刘宇昕 84217692 84891019
区政策兑现窗口
84735838
附件1: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型独角兽企业奖励承诺书
附件2: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放弃科技型独角兽企业奖励承诺书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9月4日